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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的RoHS指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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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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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创美科技有限公司

资料简介

相同之处 

1.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2.主要目的是为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 

3.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

4.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铅、、镉、六价格、多溴联苯(PBB)、多溴二笨醚

不同之处 

1.法律效力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无须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 

欧盟RoHS指令 《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 

2.调整对象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子电信息产品;

    欧盟RoHS指令 调整对象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设备。 

3.推进方式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 

    欧盟RoHS指令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在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时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 

4.颁布和实施时间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2006228日颁布,200731日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限制和禁止时间尚未确定;

    欧盟RoHS指令 2003213日《指令》颁布,20048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71日开始实施。 

5.贯彻、实施的条件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 

    欧盟RoHS指令 《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

6.限制与禁止方式不同 

    中国《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合格性评定采取3C认证模式;

    欧盟RoHS指令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采取自我声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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