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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设三年过渡期,逾期将撤销认可资格!

2026-07-08 09:34:24来源:化工仪器网关键词:检验机构阅读量:1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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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通知,关于CNAS-CI01:2026《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其转换工作安排。经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转换期设定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根据通知,自2028年7月1日起,CNAS将不再接收依据旧版CNAS-CI01:2012的认可申请;所有已获认可的检验机构须在2029年3月31日前完成转换,逾期未完成者,CNAS将撤销其认可资格。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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