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检测仪器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冷链食品安全问题
资讯
微谱检测有奖调研
当前位置:仪器网>新闻首页>食品检测

检测仪器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冷链食品安全问题

2020-11-30 11:29:18来源:仪表网关键词:检测仪器阅读量:3337
我要评论

导读: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工作,要求加快追溯平台建设,建设国家指挥平台,实现追溯信息省际互认互通。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重点冷链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等进行排摸,全面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

  【仪器网 食品检测】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工作,要求加快追溯平台建设,建设国家指挥平台,实现追溯信息省际互认互通。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重点冷链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生鲜电商和餐饮企业等进行排摸,全面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
 
  为什么要对冷链食品进行检测?
 
  目前,我国冷链物流正持续向好发展,冷链物流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冷链过程中的低温能显著抑制食物中致病性微生物生长防止食物变质腐坏,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防腐剂的作用;同时冷链物流品质控制需要配合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前的质量检测,也有利于监督食品生产厂商严把质量关。
 
  进入冬季,无论是空运、陆运,还是海运,环境温度和冷链系统的环境都是一样的,这要求我们将这些运输方式视同冷链运输。目前很多国家正处于疫情暴发期,各种物体表面包括食品及其外包装都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病毒在低温条件下存活时间长,因此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就可能成为病毒跨境传播的载体,所以我国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的检测。冷链食品需要低温的储藏和运输,这个低温的环境,也是病毒喜欢的环境,一般来说,越低温,就越能存活,零下20摄氏度这个温度的话病毒可以存活数个月,即使是一般的冷链它也能够存活数周。
 
  冷链食品大检查 检测仪器来帮忙
 
  在冷链食品安全大检查中,专业的食品检测仪器必不可少,特别是能够快速、准确地检出病毒的仪器设备。随着食品安全日趋受到关注,加上食品检测相关政策频频出台,食品检测市场规模增长迅速,检测能力和技术平也在提升。而今在科研人员的技术攻关之下,快速检测食品表面病毒的仪器研制成功。据了解,传统的检测仪器检测速度慢,效率和准确度不高,一次检查时间超过6个小时,无疑为冷链食品安全大检查带来不小的挑战。随着行业人士以及研发团队努力研发,便携式病毒检测仪应运而生,40分钟左右就能得出定性结果。
 
  近些年,随着食品毒素检测、药物残留检测、生物性污染检测、转基因食品检测等四大技术的飞速发展,食品检测仪器品类不断丰富,食品安全检测的覆盖率和抽检率不断提高。现如今,检测系统仪器正朝着体积小,便于携带,灵活多变、智能化以及检测速度快,准确度高等方向升级,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筛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冷链食品的检测中,根据食品的产品标准和所检项目的检验方法标准,还会应用到天平、恒温或精密水浴锅、干燥箱、马弗炉、生化培养箱、恒温培养箱、酶标仪、超纯水器、低速或高速离心机、电动验粉筛、磁力搅拌器、微波消解仪、可见或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定氮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离子色谱仪等。以上系列检测仪器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小编就不做逐一介绍了。
 
  有关部门同助力
 
  对于冷链食品检测方面,检测的数据过于庞大,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科学的整合,并且能够使它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和功效,促进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检验检测需要有相应的计划安排,在信息等各个方面也需要有效地进行相应的整合。这就要求首先,要统一安排检测部门对企业产品进行相应的检测规划,并督促计划的实施及相应计划的落实,同时对计划安排进行科学的论证,并且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能够使检测结果科学有效。能够计划并组织相应的食品安全的落实。
 
  后,需要将有用的信息整合到各个部门,然后再对冷链食品检测、检查、检验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整合,然后建立冷链食品安全信息网,并且能够在网络上建立一个相应的冷链食品安全的检测数据库,并且做到能够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的相互分享,以及语言方面食品方面相互的共享和共识,同时在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做到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
 
  相信在检测仪器的飞速发展下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冷链食品将具备更好的安全性,让老百姓能放心吃进口食品。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更多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