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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1.5T核磁共振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1-12-08
  • 截止日期 2021-12-18
  • 所在地区

    辽宁丹东市

  • 所属行业

    化学分析仪器/波谱/核磁共振(NMR)

详细信息

  丹东市中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586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负责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须将下述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dzzbb@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说明(自然人身份说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说明书及身份说明(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说明(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并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致电0415-3165675,若投标人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发送上述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
 
  开户行: 丹东银行城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091600000708
 
  3.项目
 
  项目负责人: 王丽娜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辽宁东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0415-316567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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