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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实验消解罐酸蒸清洗系统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1-10-26
  • 截止日期 2021-11-05
  •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市

  • 所属行业

    化学分析仪器/光谱/原子荧光光谱仪(AFS

详细信息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实验消解罐酸蒸清洗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1-QA0249
 
  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实验消解罐酸蒸清洗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1  2
 
  标的名称  原子荧光光度计  酸蒸清洗系统
 
  数量  1  1
 
  单位  台  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检出限(D.L.):砷、锑、硒、铋、碲、汞、锡和铅元素<0.01µg/L;汞(冷原子)<0.001µg/L;镉<0.001µg/L;锗<0.05µg/L;锌<1.0µg/L;金<3.0µg/L
 
  酸蒸温度低于酸沸点10℃,处于亚沸状态,适用于氢氟酸, 盐酸,硝酸,硫酸和水。
 
  备注  接受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面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该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但不排斥国产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式:(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ztzszzz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宝安区海秀路3号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大楼
 
  采购人:郑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负责人:薛工
 
  3.项目
 
  项目负责人:薛工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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