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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采购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0-12-17
  • 截止日期 2020-12-27
  •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市

  • 所属行业

    行业专用仪器/其它行业专用仪器/其它

详细信息

  广州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经费(二),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等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2-100680-0074,440100-202012-100680-0075
 
  项目名称:广州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经费(二),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等设备
 
  预算金额:1,777,700
 
  限价(如有):17777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多功能皮肤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包组2: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等设备
 
  2、标的数量:包组1:一批;包组2: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12ZC88
 
  (2)标的内容概况:
 
  包组1:多功能皮肤成像分析系统等设备;数量1批;限价:人民币1519700元;
 
  包组2:移动式空气消毒机等设备;数量1批;限价:人民币258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分析仪器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1所有设备、包组2“细菌比浊仪、移动式空气消毒机”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组2“微生物菌落形态分析系统(带抑菌圈测量及病毒噬菌斑分析功能)”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 简要技术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有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包含设备安装计量验收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0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二) 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
 
  4.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3.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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