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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第三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0-10-24
  • 截止日期 2020-11-03
  • 所在地区

    甘肃兰州市

  • 所属行业

    化学分析仪器/光谱/原子吸收光谱(AAS)

详细信息

  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7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H-JYGHJ-20-05
 
  项目名称:2020年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100.0(万元)
 
  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1.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 1套 进口产品,专家已论证 2.微波消解仪(进口)配备外部赶酸设备 1台 进口产品,专家已论证 3.马弗炉 1台 4.台式电导率仪 1台 5.手持GPS 2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投标人须具有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⑤投标人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http://credit.gan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或 “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截屏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 (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6 00:00:00至2020-10-30 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
 
  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17 11: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受疫情影响,2020年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次)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网上下载标书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3、发布公告的媒介: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或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
 
  3.项目:石淑娥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淑娥
联系电话1889312157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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