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020年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0-08-31
- 截止日期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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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北京北京市
- 所属行业
详细信息
2020年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气相色谱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hgc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GK-A0000-D090
项目名称:2020年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气相色谱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2套、气相色谱质谱仪1套、气相色谱仪5套
交货时间:90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海关指定地点(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针对同一包,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同一品牌。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至 2020年09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段先生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段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联系人 | 吕先生、段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5194838、010-65195987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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