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广东省中药研究所采购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0-04-16
- 截止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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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市
- 所属行业
详细信息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省中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J-FG-2020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中药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9号时代E-PARK 4栋
联系方式:庄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20-8738515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仪器设备采购
数量:一批
最高限价:人民币475.76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是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项目属性:货物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2.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4. 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投标人名称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5.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5.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10.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06471920051122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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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8738515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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