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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9-11-29
  • 截止日期 2019-12-09
  •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市

  • 所属行业

    化学分析仪器/X射线仪器/X射线仪/X衍射仪/能

详细信息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CLF0119SZ15QY22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A410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0:00 至 2019年12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F0119SZ15QY22P
 
  二、采购项目名称: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包组一:人民币83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53万元。
 
  四、采购数量: 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1批;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一: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最高限价:人民币83万元);
 
  包组二: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采购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1批以及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1批;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光量热差示扫描量热仪、能谱分析系统及配件)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如进口产品,应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05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十、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12月11 日09 时00分- 09 时30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11 日 09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05日止。
 
  十五、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A41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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