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低温系统和加速器设备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9-07-25
- 截止日期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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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上海上海市
- 所属行业
详细信息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低温系统和加速器设备集成与调试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低温系统和加速器设备集成与调试招标
项目编号:196033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青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嘉罗公路2019号
联系方式:赵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靖姝,zhangjingshu@shabidding.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 财务状况报告(应优先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还应提供基本账户行、主要往来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若有)等)。
(2) 近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4)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ISO9000或同等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4) 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196033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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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靖姝 |
联系电话 | 021-62791919-198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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