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实验室通风柜等设备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9-05-14
- 截止日期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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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上海上海市
- 所属行业
详细信息
项目编号:16603793/招(物)[2019][A]006号
1. 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伴随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本项目共分2个包件,包件1的预算金额为95万元人民币,包件2的预算金额为9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参与其中部分包件或者所有包件的竞争,采购人将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评审和授标,但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件。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争);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近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3) 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6) 供应商应未曾为采购人在本采购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过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过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供产品的生产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竞争性磋商文件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6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可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为准。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4) 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16603793”)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响应文件也将提请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5. 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应在2019年5月1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须提供原始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所有按规定提交的澄清要求进行统一答复,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将不予答复。
6.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5月24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行政B楼719会议室,随后磋商小组将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7.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中国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86-21-54744336
传真:86-21-54747300
用户联系人:李老师13671769166,马老师18701718598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张靖姝、杨浩
电话:
传真:021-62791616×198、112
邮箱:zhangjingshu@shabidding.com、yanghao@shabidding.com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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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靖姝、杨浩 |
联系电话 | 021-62791919×198、112 |
联系传真 | 021-62791616×198、112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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