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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解仪设备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3-08-22
  • 截止日期 2023-09-01
  • 所在地区

    北京北京市

  • 所属行业

    实验室常用设备/制样/消解设备/微波消解仪

详细信息

  微波消解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bwtc_7cz@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JKZX-WC1014(01)
 
  项目名称:微波消解仪
 
  预算金额:3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及配置要求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投标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微波消解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36.2万元

以完成交货验收日期为准,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北京市丰台区

说明

1.采购用途:用于食品等样品检测前的前处理工作。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以完成交货验收日期为准,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bwtc_7cz@163.com)
 
  方式: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bwtc_7cz@163.com 。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发送邮件报名,在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陈天义010-85343318,经审查合格后按代理机构要求申领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十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陈天义、牛佳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天义、牛佳韵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天义、牛佳韵
联系电话010-85343318、010-8534332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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