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是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类省级奖项,旨在奖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该奖项分为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类,其中特殊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其余奖项每年评审。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日前,吉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奖项设置如下。
(一)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
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二)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三)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吉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吉林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据悉,各单位需于2026年5月9日16:00前完成
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工作;2026年5月15日16:00前完成书面提名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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