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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澄迈县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职能部门监管不严不实

2025-05-23 11:30:49来源:海南生态环境关键词:扬尘治理阅读量: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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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澄迈县开展例行督察。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揭短家底,积极配合督察。经与澄迈县共同核查发现,澄迈县在施工工地、黄土裸露、砂石堆场、港口码头等领域扬尘污染防治不力,职能部门监管不严不实。
 
  一、基本情况
 
  澄迈县工矿企业分布较广,工程建设项目较多,但统筹发展与保护力度不够,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显,群众反映强烈。数据显示,扬尘源对全县PM10和PM2.5总排放量的贡献分别高达43%和19.5%。2025年1至4月PM2.5浓度序时累计欠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9%,PM10同比上升30.8%。澄迈县对扬尘污染问题重部署、轻落实,未引起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裸露土地扬尘问题管控不力
 
  202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就裸露土地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开展复绿行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调阅资料显示,澄迈县截至2025年3月累计排查整改裸露土地扬尘问题56宗,完成裸土覆绿约400亩。但督察发现,澄迈县裸露土地底数不清,治理情况跟踪不及时,未建立动态管理清单,裸露土地扬尘污染依然突出。如澄迈海口综保区配套项目、李氏材卿文化园马路对面地块存在大面积裸露土地,未按相关要求覆盖或复绿。紧邻城投商业广场路南空地、海南德澄康养医院项目等裸露土地和堆料只在外围可视范围内作“表面文章”、玩“视觉把戏”,内部却黄土朝天、尘土飞扬。澄迈县金江镇、老城镇和县资规部门在裸露土地监管与整改工作中存在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等慢作为问题。
 
  (二)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施工工地要有效落实防尘降尘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督察发现,澄迈县相关施工工地对管控要求视而不见,抑尘措施敷衍应付,相关部门听之任之。如城投商业广场、金马生态公园和中海油服海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形同虚设,未落实湿法作业,道路积尘严重。综合能源产业园及配套工程(二期)EPC项目自动感应洗车系统损坏、约20万吨土方无覆盖。303省道和富音路道路施工、新兴路雨污水提效工程项目、金江环城西路“白加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大部分路段围挡、土方覆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几乎为零,车辆驶过尘土飞扬,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然而调度显示2024年至今,澄迈县住建、交通、水务等职能部门未移交任何施工工地扬尘违规线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自主巡查中也未及时发现有效制止。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工地扬尘问题的监管缺位,导致问题频发。
 
  (三)一些其他大气污染问题严重
 
  澄迈县马村港是海南省核心港区之一,督察发现,该港口码头大量干散货堆料露天堆放,物料装卸过程灰尘漫天,道路积尘严重,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新吴矿区与银瓶岭矿区堆料裸露并违规堆放,严重影响矿区和临时用地生态修复工作。海南谷芮特与海南申源实业等砂石加工企业曾因砂石露天堆放扬尘问题被处罚,但现场检查发现堆料覆盖不完全、物料传输带未密封等问题仍然存在。海南杰马和仁兴鑫昌等木材加工厂未密闭生产,无任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督察期间,金江镇东联村、262县道附近、红光农场乔丰山庄均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情况。澄迈县大气污染问题“遍地开花”,相关职能部门巡查监管职责缺失。
 
  三、原因分析
 
  澄迈县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不足、底数不清、督导不力,扬尘问题严重。澄迈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资规、水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存在较大差距,县生态环境局未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工作,金江镇、老城镇等属地政府在辖区企业扬尘污染和裸露土地监管整改方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何维龙
 
  编辑:杨松
 
  原标题:典型案例丨澄迈县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职能部门监管不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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