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工信部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启动!
资讯
微谱检测有奖调研
当前位置:仪器网>新闻首页>政策标准

工信部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启动!

2024-02-23 14:11:00来源:化工仪器网关键词:工业节能阅读量:682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包括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

  近日,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包括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工作将重点关注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主要涉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等行业企业。这些行业企业将全面接受专项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
 
  此次监察工作旨在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具体包括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持续做好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等三方面工作内容。
 
  其中,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包括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在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中,《通知》称将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能效标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等。
 
  《通知》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对本地区能源消费量大、能耗增长较快行业领域的重点用能企业,以及未纳入“十四五”前三年监察范围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绿色工厂,开展行业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察;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对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的专项监察。监察将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对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用户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在工业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工业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推广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用能设备能效在线核对、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强化结果应用,鼓励将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节能诊断服务、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工作,加强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等数据共享。
 
  《通知》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按照《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
 
  (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聚焦石化化工(炼化、氯碱、纯碱、电石、化肥、无机盐、无机酸和有机酸、橡胶、醇醚、异氰酸酯、合成树脂、涂料、煤化工)、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解铝、铜冶炼、工业硅)、造纸(纸浆、机制纸和纸板)、纺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行业企业,全面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
 
  (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对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用户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本专项监察应覆盖前述细分行业企业。
 
  (三)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和相关能效标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等。
 
  (四)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持续做好日常工业节能监察
 
  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对本地区能源消费量大、能耗增长较快行业领域的重点用能企业,以及未纳入“十四五”前三年监察范围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绿色工厂,开展行业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察;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
 
  三、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
 
  (一)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业节能监察程序、职责、措施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培训”线上平台,组织本地区参与本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加快工业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推广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用能设备能效在线核对、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鼓励采用省市县联动执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协助等方式,提升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效能。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提出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对达不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升。鼓励将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节能诊断服务、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工作,加强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等数据共享。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充分认识工业节能监察对推动工业节能提效、完成“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的重要意义。要压实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数量,编制计划方案,细化措施手段,确保完成2024年度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目标任务。根据节能监察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8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含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等)。前述材料电子版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同步报送。
 
  附件:1.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汇总表.wps
 
  2.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wps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更多
  • 共塑环保产业新质生产力!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预登记开启!

    专注节能减排与低碳环保的世界环境博览会平台——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将于2024年6月3-5日在上海丨国家会展中心(虹桥)盛大来袭!
    2024-04-08 15:44:53
    818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重新采购液质联用仪设备

    兽药的使用可以降低发病率与死亡率、提高饲料利用率、促生长和改善产品品质,已成为现代畜牧业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滥用兽药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普遍存在。兽药非法添加药物不仅给监管行业带来极大的难度,而且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兽药非法添加药物的监管势在必行。
    2020-03-13 09:38:25
    2826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