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1月1日起实施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布
资讯
微谱检测有奖调研
当前位置:仪器网>新闻首页>行业要闻

1月1日起实施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布

2024-03-05 09:32:58来源:化工仪器网关键词:新材料阅读量:1212
我要评论

导读:2023年11月,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材料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和先导,支撑了整个社会经济和国防建设。近几年,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大背景下,新材料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材料和新物质结构不断涌现,全球新材料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023年11月,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先进化工材料包括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膜材料以及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共计52种。此外目录还涵盖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33种,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45种,新型能源材料10种,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16种,前沿新材料16种等共计296种重点新材料。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同时废止。
 
  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原函〔2023〕367号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原函〔2021〕38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1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更多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7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