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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筹建名单公布

2023-12-19 15:48:51来源:化工仪器网关键词:计量数据阅读量: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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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计量数据归集、挖掘和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函》,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报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民生的公平贸易、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医疗卫生、减灾救灾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专家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出拟批准筹建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反映。
 
 
拟批准筹建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名单
 
  具体如下:
 
关于拟批准筹建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数据建设和应用,充分挖掘释放计量数据效能,促进计量数据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按照《“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30号)、《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部署安排,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函》,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专家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遴选出拟批准筹建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反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samr.gov.cn。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2260124。
 
  附件:拟批准筹建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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