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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4部门:43条举措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2023-08-11 16:51:34来源:仪器网关键词:个体经济阅读量: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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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14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4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

  【仪器网 政策标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体工商户“砣虽小压千斤”,在稳增长、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202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25条政策,今年5月又出台《全面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共有个体工商户63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4.3%;整体带动就业1300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30%以上。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4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
 
  在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减税降费、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社保缓缴、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11项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在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强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完善外汇业务、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10项措施。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引导银行机构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支持。
 
  在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方面,《若干政策》主要从“小个专”党建、质量服务、品牌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创业服务、分型分类培育、表彰激励、监测分析等方面提出12项措施,形成多层次服务保障体系。将创新开展表彰激励和品牌建设等内容,全国率先提出开展“最美浙江人·最美个体劳动者”选树和“浙江省先进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
 
  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在线上经营、资金扶持、创业辅导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若干政策》提出系列举措,包括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支持线上平台经营和网络直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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