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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2020年科学仪器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05月26日 14:07:45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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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器网 行业要闻】科学仪器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持,科学仪器的创新在科技创新中也有着重要地位。一方面科学仪器的技术创新是科技创新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科学仪器的创新可以为其它领域的研究提供更先进的工具,从而推动其它领域的科技创新。在建设创新国家的路上,科学仪器的创新必不可少。
 
  上海是我国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于近日发布了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和化学试剂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围绕本市具有明显优势的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仪器部件,应用于光子科学、脑科学等领域的科研仪器。(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以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质谱仪器、样品前处理仪器、生化分离分析仪器等。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3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到2022年0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同一法人单位限报6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三、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6月18日。
 
  四、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通知原文: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本文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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