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全国政协委员武强:建议构飞灰、炉渣、建筑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资讯
微谱检测有奖调研
当前位置:仪器网>新闻首页>行业要闻

全国政协委员武强:建议构飞灰、炉渣、建筑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2024-03-13 09:26:46来源:环保在线整理关键词:工业固废阅读量:923
我要评论

导读:2024全国两会正式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武强强建议,将飞灰与一般工业固废和市政固废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1地域差异额而。

  2024全国两会正式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武强提交了一份关于垃圾焚烧飞灰的提案,表示飞灰低碳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面临重大挑战。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集聚了重金属、二噁英、可溶盐这样暴露在环境中就会产生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的物质,同时金属资源,如硅、钙、铝、镁等又是可以提取的产物,所以如何在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同时实现资源化利用是摆在业界面前的难题。
 
  目前来看,飞灰问题还比较突出,所以武强建议,将飞灰与一般工业固废和市政固废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构建集飞灰、炉渣、建筑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大中城市向县域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另一方面,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飞灰资源化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飞灰资源化项目。促进低碳飞灰资源化项目进绿色园区,推动飞灰无害化处置与其他工业固废协同资源化利用,实现飞灰与一般工业和市政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武强还建议,建立飞灰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速推广应用飞灰低温水洗同步重金属固化、中低温高效低耗解毒和安全处置飞灰协同制备新型低碳土木工程与建筑工程材料等领先技术,落实有利于飞灰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飞灰资源化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飞灰低碳资源化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除此之外,武强建议工信部等部门支持产业基础良好、应用场景丰富的鄂尔多斯市发展智能网联产业,在鄂尔多斯市打造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上给予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指导。
 
  武强表示,鄂尔多斯市已建成并网新能源装机超1000万千瓦,在建新能源装机近5000万千瓦,规模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同时,鄂尔多斯正在建设西北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中心,已入驻比亚迪、华为、理想、小鹏等22家新能源汽车品牌。所以,鄂尔多斯市具备发展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场景、基础和政策等叠加优势,应予以大力支持。
 
  回顾一下,武强在2023全国两会上关注的议题是矿业绿色发展、煤炭矿区高质量发展以及黄河流域矿井水综合利用。
 
  武强建议,在纵向上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机制;探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管理,在矿业权新立、延续、转让等环节合同签订时落实好建设内容,分别明确新建矿山和持证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第三方评估监管机制或绿色矿山认证制度。
 
  另外,武强提交了《关于支持煤炭老矿区转型发展》和《关于促进大型煤炭矿区产能接续》两个与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提案,建议鼓励新建重大项目、新兴项目向老煤炭企业倾斜,加快核准建设安全高效煤矿、绿色煤矿、智能化煤矿、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等。
 
  针对黄河流域,武强建议成立政府牵头的矿井水综合利用办公室,开展黄河流域矿井水系统调查评估,加强煤炭开发中地下水保护和综合利用,针对黄河流域矿井水高氟、高矿化度等的水质问题,对矿井水开展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置。立足水资源短缺的黄河流域工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需水要求,充分挖掘当地矿井水资源潜力,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在矿井水补给源头封堵减控技术、工艺与成套装备、不同水质类型矿井水高效经济绿色处置技术与工艺、不同类型需水用户的经济水力管理模式体系建立等方面,重点开展科技攻关和科研平台建设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更多
推荐产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2722号